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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龙凤胎享“落地参保” 30万医疗费可报23万

2013年11月15日 16:11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海口夏先生的妻子怀了龙凤胎,本是大喜事,不料孕至35周多,孩子早产了。两个新生儿双双住进了抢救室,女婴成功脱险,而男婴在坚持了4个月后还是遗憾地走了。

  夏先生为救两个孩子不惜一切代价,在省妇幼保健院花去了30余万元的医疗费。幸运的是海口市今年出台的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和累计封顶线达到26万元的“二次待遇”报销政策,让他为救两个孩子的医疗费可以报销达到23万元左右,这对于丧子之痛的他来说,是一个安慰。

  早产儿享“落地参保”

  11月13日,夏先生告诉记者,龙凤胎出生在今年5月8日,出生时才35周多。姐姐花去了医疗费1万多元,弟弟花去了医疗费29万多元。幸运的是,海口市今年起推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在2013年1月1日出生至7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只要在2013年11月30日前办好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出生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每年40元),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保待遇。夏先生缴纳医保费用后,女儿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报销了,儿子虽然最后不治,但29万元的医疗费用在医院里封顶报销了12万元。

  “二次待遇”还可再报销

  11月13日,夏先生又接到了一个消息:他可以为儿子的医疗费再申请“二次待遇”支付。只要参保人在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达到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2万元封顶线后即可申请“二次待遇”支付。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了《关于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待遇支付方案》,再次提高了“二次待遇”支付封顶线,达到26万元,比上一年增加了6万元。

  “夏先生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即可到参保点的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所提出“二次待遇”支付申请,我们算了算,经过二次待遇支付后,他儿子的医疗费用累计可报销23万元左右。”13日,社保局工作人员说。

  今年加大大病报销比例

  海口5岁森森(化名)的爸爸在为孩子的病焦急奔波。森森患上了神经母细胞瘤,花去了60万元的医疗费。所幸的是海口居民医保针对大病患者,加大了医疗保障的力度。

  海口居民医保今年加大对大病的报销比例,去年是要保障“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今年则要保障大病患者“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如经“二次待遇”支付后,实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达不到50%,按50%报销。不受“二次待遇”封顶线限制。

  “森森医疗费用最终报销数额估计将超过30万元。”海口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说。(记者 张惠宁)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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