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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自搭棚占用消防通道 城管部门介入调查

2013年11月18日 10:38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好好的消防通道,却被个别业主私自搭棚占为己用,不仅影响小区整体外观,我们的日常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昨日,海口市海府路华锦名都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该小区3楼两名业主将公共阳台消防通道一分为二,私自搭棚占为己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盼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A单元看到,该栋居民楼共17层,3楼公共阳台处已安装的防盗网与小区整体外观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据小区4楼一业主麦女士介绍,她于2006年入住该小区,购房合同及小区原始平面图上均标明3楼公共阳台位置约15平米为业主公摊面积,且属于小区消防通道。“前几年,3楼业主曾在公共阳台处私自搭建铁皮棚将该处占为己用,后经小区业主投诉,由城管部门拆除。”

  “2010年,3楼两名业主再次在公共阳台处安装防盗网,私自搭棚将该消防通道一分为二据为己有,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外观,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小区5楼住户韩先生说,业主在与公共阳台相连的墙体上开了一个门,该墙体属楼房承重墙,万一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期间,我们曾多次找对方协商,但对方态度较为强硬,协商结果一直未达成一致。”韩先生说,将小区消防通道占为己有本就不合情理,且上面常有一些生活垃圾无人清理,严重影响楼上住户日常生活。

  “我们曾向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多次,但该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小区多名业主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责令对方拆除该建筑,恢复小区公共阳台原状。

  据海口聚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物业公司于2011年入驻该小区,入驻时该建筑已经存在。“或是该业主经原物业公司同意搭建,我们对此并不知情。期间,多数业主曾向物业反映该情况,我们也曾与业主进行过协商,但对方一直未拆除该处建筑,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力进行强制拆除。”

  昨日下午3时许,海口市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赶到该小区进行调查,但当事业主并未在家。据执法人员介绍,由于业主不在,无法进入房间内了解具体情况,尚无法确定该建筑是否属于违建,如小区居民反映情况属实,将责令对方限期内进行拆除。随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当事业主许先生,对方以外出办事为由,未返回小区。昨日下午4时许,双方定于20日进行进一步协商调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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