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广场舞变扰民舞警示服务缺位
江苏泰州市民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的空地上,取车时发现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锻炼重地,请勿停车”。纸条被透明胶带纸贴了左一层右一层,车主花了好大的工夫才清理干净。在这个小区,曾有人用塑料袋装水扔进跳舞人群,还有住户扔过垃圾,也有住户实在受不了楼下噪音,把房子卖掉搬走了。(11月19日《现代快报》)
最近广场舞噪音纠纷却频现报端。广场舞之所以这么“火”,是因为它简便易学而又人多热闹,能健身强体还能排解老年人的孤独,正适合快步走来的老龄化社会背景。而且,广场舞基本无需任何费用,人人皆可参加,堪称全民健身的“底线运动”。
如何不让广场舞变成扰民舞?关键得在跳舞健身的权利和安宁休息的权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我们应该学习国外经验,有一个相互的约束和引导,而不是放任不管,任由矛盾堆积。说到底,广场舞扰民本身就是管理缺位的表现。一座城市里,什么样的场地允许举办什么样的活动,什么时间可以进行什么时间必须停止,理应有明确规范。比如广州前不久出台规定,从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限设备四个方面来“限噪”,就是很好的尝试。
当然,广场舞扰民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没场地。既然绝大部分城市人均广场面积都未能达到“宜居标准”,广场舞在居民楼下跳,多少也是一种无奈。我国《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跳广场舞如此大受中老年人欢迎,政府部门理应为之创造更好的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
政府倡导全民健身这么多年,为何一直在引导人民锻炼、为锻炼创造条件方面缺位呢?除了跟汽车抢地,全民健身的“锻炼重地”到底在哪里?(职员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