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且慢对市委书记廉政承诺嗤之以鼻
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名市级领导干部带头签订“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承诺书,并刊登在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上。承诺书在网络上公开后,很快招致作秀的讥讽。(11月19日《人民日报》)
既然签订了这份承诺书,就意味着承担了一份道德风险:万一承诺落空,丢失的不仅是官帽,还会在道德品质上输得一塌糊涂。可以说,在承诺书上签了字,等于多了一道紧箍咒,或多或少能起到遏制贪欲的积极作用。基于这点,承诺总比不承诺好。
可是为什么民众对此类承诺总是嗤之以鼻呢?因为经验告诉人们,好多在台上高调承诺不占不贪的官员成了贪官。此类例子不胜枚举,故大众仅凭经验就能得出结论:廉政承诺靠不住。
其实,宿州市领导作出廉政承诺,等于通过媒体诉诸民众,他们决心廉洁从政,这无形中向民众表达了这样一种愿望:期待民众对照党纪国法检验他们的诺言履行情况。我们不妨把这份承诺书看作是一份“合同”,既然领导们在“合同”上面签了字,作为另一方受邀监督的民众也应在这份“合同”书上签字,保证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利。
既然官员向民众做出了庄严的承诺,民众当自觉做诺言的监督者,如此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可实情是,有些人不论官员的承诺是否真诚,一律斥之为作秀,彻底放弃了监督诺言的职责。当然,也不能单方面批评民众缺乏监督热情,事实上,这种情况的出现,还与目前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有关。在美国,无论是总统手持《圣经》发表“忠诚誓词”,还是内阁官员面对总统发表就职宣誓,都不会遭致作秀的质疑。因为他们不但有监督热情,更有一套健全的监督机制支持和方便他们监督。
说千道万,要使“廉政承诺”取信于民,需要社会多方共同努力。(王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