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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预报污染爆表限行扩至绕城

2013年11月20日 14:27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济南:预报污染爆表限行扩至绕城
    昨日,济南天气寒冷,空气质量轻度污染,市民纷纷“全副武装”出行 记者赵天羿摄

  济南市政府11月18日印发了《济南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中对空气预警级别和对应的响应措施作出全面部署。记者注意到,和去年的二环以内单双号限行不同,今年当发布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时,单双号限行的范围将从二环扩至绕城高速,同时增加公交车运力、延长营运时间。

  重污染天气分三级预警

  《预案》明确提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含)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的分级方法,制定了相应的预警等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当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III 级);橙色预警(II级)发布条件是:当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而当预测1天(含)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I级)。

  黄色预警后绕城内禁行渣土车

  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济南市空气质量达到预警等级时,依据本预案启动相应应急措施。

  当空气质量预测连续三天(含)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时,发布黄色预警(III级),启动III级响应。应急措施包括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措施。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绕城高速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环节。

  当发布橙色预警(II级),启动II级响应时,应在I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 暂停所有建筑(室外作业)、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红色预警后,中小学临时停课

  当济南市发布红色预警(I 级),启动I级响应。I级响应时,在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 增加公交车运力,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延长营运时间信息;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新闻链接

  成立应急指挥部 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济南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负责指挥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协调解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预报预警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医疗防护组、专家咨询组。(记者 王晓迪)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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