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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对仓储物流场所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2013年11月20日 14:52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以来,我市武侯区、新都区、崇州市、双流县等地相继发生仓储物流场所和大型市场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坚决遏制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成都市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炉。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将持续至2013年12月底。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仓储物流场所和各类市场。11月16日至12月15日为全面整治阶段,在此期间,我市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和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市公安消防局牵头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市)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12月16日至12月底,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认真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对因整治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而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记者 郑莹莹)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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