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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57家单位因除雪不及时被“警告”

2013年11月20日 15:12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第一场雪过后,11月19日一大早,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检查小组走上沈阳街头对社会化除运雪情况进行检查。记者跟随检查小组一路采访。

  上午9点,检查第一站在沈河区的中街步行街。记者看见多数商家的门前积雪已被清理干净。洋子物业的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从早上4点,我们工作人员就已经开始清理步行街,并且协助周围商铺清运积雪,中午前保证中街地区积雪区域全部露出地面……

  记者发现,绝大部分单位及个人,都能够按照要求将门前及路面上的雪清运干净,但是也有个别企业和个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及时除运雪。上午10点,检查小组巡查至大东区白塔路时,发现文兴美术房产中介门前的路面依然被白雪覆盖。见到执法车,店主急忙拿出铁锹,准备开始除雪。

  截至下午16时,全市行政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宣传及执法车辆400余台,对全市1982条社会化除雪街路、1500万余平方米的社会化除雪面积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未及时除雪的57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雪停24小时后拒不除雪、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市行政执法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对拒不接受除雪任务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时间组织人员除雪、不及时清除、清运积雪或除雪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按承担雪段面积,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本报记者 徐娜 李浩摄)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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