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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惩戒讹人老太护佑了良知的种子

2013年11月26日 09:01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四川省达州市70岁的蒋某某摔倒在地后,紧紧抓住一名9岁小孩的手,称被其撞倒。小孩的家人表示,当时孩子与两名同伴是去扶老人反被诬陷。21日,小孩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派出所报案。

  当地警方称: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证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认定蒋某某与其儿子龚某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对蒋某某行政拘留7日(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这起三名儿童扶老太被讹事件曝光后,无数人为之感到愤怒。警方迅速查明真相,对讹诈者做出惩罚。从某种意义讲,这是在以法治激励善举,以规则传递文明,也是对类似以怨报德的无良行径的最好警示,应能带来扬善抑恶的结果。

  尽管蒋某某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但从目前情况看,应该不会有意外结果。我们不妨再来回顾事件细节。那三名孩子善良的童心遭受亵渎,那些孩子家长遭受无德老太及家人的纠缠骚扰,想来仍令人揪心。不过,此事也有太多令人欣慰之处。比如,很多现场目击事情经过的民众纷纷出面作证,警方也通过查实证据还原了真相,并给予这种恶行及时惩罚,都让人看到这个社会的温暖一面,让人感受到法律制度的激励价值。

  真善美总是在与假恶丑进行较量。遗憾的是,有时真相被蒙蔽,善心被侮辱,美好被污染。此前很多事例表明,在面对这类讹诈行为时,法律制度的激励功能常常失灵,有时甚至形成反向激励。当年的江苏南京彭宇案,就曾有人感叹“让社会道德倒退30年”;前段时间,广东汕头两名高中生路遇骑车摔倒老人护送其回家,结果反遭诬陷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此类事件表明,亟须一次法治纠偏,来荡涤这种丑恶现象的负面影响。

  现在,蒋某某及其子龚某某终因敲诈儿童受到惩罚。我们要说,她并不值得同情,而且应受谴责。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个社会有这样的老人,就改变敬老爱老的传统伦理。现在,法治能以积极作为传递正义,使良善精神得到辐射。这样的结果,也应该催发人们去固化内心的善良和传统伦理,护佑良知的种子。

  法治应该通过激励生活,最大程度地释放文明。此次达州当地相关部门惩戒讹诈他人的蒋某某,尽管因其已满70岁不执行拘留而给人惩戒稍轻之感,仍然是对以往法律失灵进行的一次纠错,是法治在传统文明方面释放出的制度善意。期待以此为契机,能通过法治手段让那些讹诈者都为自己的无良行径支付沉重代价,而不是简单道歉了事,甚至逍遥法外。只有这样,法治才能产生足够的震慑力和约束力,来传递更多惩恶扬善的价值能量,让人们在公共生活中被更多善良的阳光普照,让施善者安全、放心地伸出援手。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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