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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宽容看待“弃婴岛” 扬善更要惩恶

2013年11月26日 11:12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深圳福利中心近期透露,将在明年年初建起深圳第一个弃婴岛。所谓弃婴岛,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

  (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在弃婴现象有禁不止,弃婴的生存权乃至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尴尬情况下,深圳拟建“弃婴岛”,显然是一项善举。一方面,促使一些父母将婴儿遗弃在安全地方,避免孩子遭遇诸多不测;一方面,便于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将弃婴送到公办儿童福利机构,使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保护。同时,也有效遏制了民间违法收养弃婴的行为。

  今年6月,民政部等七部门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收养弃婴的规范管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这首先需要公共救助机构挺身而出,在收养弃婴上担负大任,充当主力,不给民间非法收养预留空间。更何况,完善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化解公众隐忧和焦虑,已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可见,建“弃婴岛”,政府福利机构变被动接收为主动收养,不仅规范了弃婴收养行为,进一步完善了救助功能,而且更好地保障了弃婴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

  问题是,有人担忧建“弃婴岛”会助长和加重弃婴恶行,其实不然。首先,即便是不建“弃婴岛”,弃婴现象仍然是有禁不止;再者,建“弃婴岛”,一是为了规范收养行为,二是为了对弃婴实施更好的庇护,而不是鼓励弃婴。这与超生的孩子仍然得到社会关爱,其实是一个道理。难道因为超生的孩子同其他孩子享有同等待遇,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这是在鼓励超生吗?既然当今社会无法根治弃婴恶行,那么我们不妨在救助弃婴上有更大作为,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可见,“弃婴岛”既要扬善,更要惩恶。若想彻底消除人们对“弃婴岛”鼓励弃婴的忧虑,“弃婴岛”需要在救助弃婴的同时,为有关部门打击弃婴恶行提供有力证据。这就要求当地有关部门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及时查清弃婴的原因,并对恶意弃婴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当然,若要从根本上遏制弃婴恶行,尚需司法机关提高“遗弃罪”的执行力和违法成本。(张西流)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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