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禁钓的首张罚单来得有点晚

2013年11月26日 14:0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据晚报24日报道,济南市环保局和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不久前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垂钓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了卧虎山等水库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通告发布之后,少数垂钓者对此置若罔闻,23日多部门在卧虎山水库联合执法时,对在水库钓鱼者首开罚单。

  禁止垂钓,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进行处罚,理所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据报道,相关通告是9月下旬发布,“此后,环保水利等多部门多次展开执法,主要以劝阻和警告为主。”对执法人员一而再、再而三地执法之后才“首”开罚单,笔者认为似有不妥。既然已经有法可依了,那么,此前近两个月的执法就有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之嫌。要知道,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或许执法人员对此有说法,但是,任何说法都不能也不应成为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的理由。

  饮水安全事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绝对算得上是民生大事。确保饮水安全乃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就容不得执法者丝毫的马虎和懈怠。济南市环保局和水利局之所以要发布通告,说到底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在水源地未被污染前就赶紧止住那些会造成污染的行为。可是,如果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通告就成了摆设。

  再者,假如此前执法人员执法时,能更为严肃些,我想,日后的垂钓者只会越来越少,绝不会越来越多。正是因为此前的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才有了报道中提及的“近期垂钓行为较多”的现象。

  垂钓属于个人爱好,本无可非议,可非议的是在饮水源地进行垂钓。垂钓者明知这里“禁止垂钓”而故意为之,本身就是漠视法律法规,更是置市民的饮水安全和健康于不顾。对于这样的垂钓者,多次劝阻和警告后再开罚单,一方面可能让人感到了执法的人性化,但也让人产生对执法人员“手下留情”的担忧。既然法律法规已在,手下留情,法律法规的威严何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四个方面。解决很多问题都要靠这四个方面,治理违章垂钓也是这样。(杨曙明)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