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该“服毒自杀”的是“执罚经济”
2013年12月02日 09:19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该“服毒自杀”的是“执罚经济”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而执法部门只留下一句话:你死,你死跟我们没关系!
超载处罚确实是正常执法,但是,治超采用罚款年票和月票是极不正常的,以收费与罚款为终极目标是极不正常的,“你死跟我们没有关系”的人性泯灭是极不正常的……公路的“公共品质”早已无存,剩下的是只是盘剥司机的取款机。
“执罚经济”是“劣质经济”,并且是市场经济的“马路杀手”。“罚款”很大程度上已经变成一种“创收”的手段,为创收纵容超载,“天价罚单”,“钓鱼执法”……有关部门坐收渔利,盘剥着市场的利益、公众的利益与民生的利益。
我们不能容忍“执罚经济”演变成上路打劫,它已严重威胁着执法的公正性,重伤世道人心。
执法者逼人自杀的悲壮让人心痛,最该“服毒自杀”的是“执罚经济”。
当然他们滋润惯了,不可能主动退场,但这场悲剧能否警醒管理者下决心,不能再纵容以罚代管了。公路必须行驶在公共品质与公益属性的“良性轨道”上,让执法与人性接轨。为了部门小利,牺牲社会利益,后果堪忧。(李云)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