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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公布7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3年12月05日 14:5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4日,菏泽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54起案件的75名失信执行人,这是今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以来,菏泽首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布会上公布了54起案件的7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5起典型案例。“目前,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成为一种社会顽疾,而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旨在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菏泽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振华表示。

  王振华介绍,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符合这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王振华说,法院还将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通报,供相关单位将依照相关法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这些人将被禁止出国出境、投资开业、购车置房、参加娱乐宴请等高消费活动。”(记者 崔如坤)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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