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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落实公务接待新规须防变通“歪招”

2013年12月10日 14:4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这个《规定》从吃、住、行、游等方面重申了公务接待的标准,特别提到工作餐禁止提供鱼翅燕窝,公务接待不得送土特产。

  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再到这次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对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标准的限制越来越细,由此可见管束公款接待的决心。

  早在1989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有《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对国内公务活动中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问题做出八项规定。

  去年7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证实了中央将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传闻,称迟则在三年内、快则在一两年内出台规定。

  其实,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那天起,就已经有了公款宴请标准:在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第一宴”后,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就定下规矩:以后的国宴标准为“四菜一汤”。

  后来,在公款消费与公款接待上,每次明令都敌不过暗招;越是下级,花费就越是上等。某些禁令的时效性,与新闻时效的寿命可以一比。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禁令。所谓“最严”,不仅指规定得最严,还指执行得最严。由于监管问责得力,也由于公民意识的增强,取证工具的发达,网上曝光的便捷,让那些违反规定的公款接待和消费难以遁形,使高档酒楼名贵酒经营者的业绩明显下滑。

  然而,某些公务人员对政策有着超强的应变能力。面对动真格的禁令,他们往往还能找到“破解”办法。他们在外表简朴内里豪华的内部餐厅或私人会所消费,用矿泉水瓶装茅台等名酒。河北一家高档酒店还设了个贵宾专用电梯,从地下车库直达贵宾楼层,其他地方无法进入。在报销方面,有人也煞费苦心,以“零吃整报”或变更消费项目的方法继续大吃大喝。

  为了应对请客送礼的禁令,商家用以营销的“试吃”“试用”办法也被公款消费者所“借鉴”。中粮集团所属中粮肉食公司最近就以“试吃”为名,送出礼品113份,合计53788元。

  还有一种改头换面的公款消费,这就是机关接待企业埋单。由于企业有求于权力机关,他们所出的接待费实际上是对权力的购买;换一种说法,是把钱存在权力银行里,在需要时提现。

  看来,仅靠“规定药方”未必能根治“接待顽疾”。幸而这次《规定》还强调“创新管理”和“从严问责”,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从根源上解决公款接待和消费问题,否则,禁了茅台之后,还有许多名酒;禁了鱼翅燕窝之后,还有熊掌、穿山甲等等。

  根源在哪里?首先在公款本身。如果管好了预算,没有那么多用于接待和消费的公款,想铺张浪费也无法开支报账。遗憾的是,眼下在一些单位,如果花不完三公经费,来年的预算就会被削减,于是他们就要巧立名目把它用完。其次,如果权力得到监督和约束,能够按规则办事,权力就无法寻租,企业或个人就不必为政府机关接待和消费埋单了。

  ——当自己没钱企业不给钱的情况下,公务接待和消费又如何能够大手大脚?

  (何龙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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