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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规划明年交通管理 专家:应满足行人的需求

2013年12月18日 08:4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12月17日,在市政府召开的2014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座谈会上,专家学者立足五年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对2014年交通管理工作进行高起点、高站位的展望和谋划。来自社会各界的6名专家和学者,从市民关心的事故处理赔偿、停车管理、道路规划等方面对沈阳市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重大建设项目影响交通

  交警应有一票否决权

  “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公共建筑、超市购物中心等商业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有交警参与联合审批。不合格的应作调整,无法调整的不予批准。其中中心城区的交通评价,交警要对开发住宅小区及大型商业设施有一票否决权。”昨日,市规划院副院长刘威在座谈会上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刘威表示,沈阳应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交通影响评价(TIA)是对城市土地开发或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项目可能对城市交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定量评估并制定解决方案的过程。

  刘威介绍说,沈阳对大型项目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的相对较少,且政府没有硬性控制审核,部分项目实施后,对交通影响较大,包括配建泊位、停车场进出口、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等均出现一定问题,且项目建成后更改较难,对整体路网交通组织带来较大影响。

  “因此应该在项目开始之前,确定该项目可能导致的交通问题,依据交通影响评价的结论,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等通过协商,确定解决该投资项目所引起交通问题的对策,这样做一是避免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车辆停放、人员出入以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等方面引起的系列问题;二是避免建成后发现交通问题被迫改建引起的资金浪费。”

  据介绍,目前北京、大连、成都等城市已初步建成了一套有效的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和工作机制。

  刘威建议,由市政府制定出台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指导意见或相应法规。一是建立一套严格的交通影响评价管理体制,把交通影响评估作为交通敏感区域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和规划控制的基本措施。同时,建立明确的道路改建、新建工程验收制度。根据道路改建、新建工程开通后出现的大量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要有交警参与联合验收,把好最后一道关,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其整改,不整改完毕不能开通道路,把好验收关。
  整合智能公交信息化系统

  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

  辽宁省交通设计院总工程师刘振权表示,公共交通体系的建设,应该研究城市空间布局,制定可行的公交发展模式。同时应该着眼考虑公共交通优先从“市区公交”扩展到都市区“全域公交”。同时整合现有的智能公交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设备、监控设备及GIS平台建设,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

  道路规划设计

  充分考虑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空间

  沈阳市公路设计院交通工程研究所所长初允强表示,沈阳目前的道路规划设计忽视非机动车、行人特别是盲道的设计,通行空间不足、通行能力较差。

  另外,对非机动车、行人道路宽度设计不够,加上“机非”隔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同时非机动车、行人守法意识不够。

  “我建议从前期的道路规划设计上,充分考虑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空间,满足行人、非机动车通行需求。另外结合道路改造,对道路断面重新分配,有条件的道路采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三断面的设计规划。同时完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隔离设施建设。结合现有一、二号线地铁及九、十号线地铁建设、完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建设。(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杨硕)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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