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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加班补偿”为什么总是要不到

2013年12月18日 09:25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承办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正式发布。报告称,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雇员在被调查时点的上个月加过班,但近半数雇员加班无补偿。

  这条新闻恐怕是最能引起劳动者共鸣的一条,有网友吐槽:不是我们“最勤劳”,而是我们“最没辙”,更有人“赤裸裸”地说:《劳动法》在老板的心目中如同废纸一张。不要怪这话说得过分,因为在现实当中,有维权意识的劳动者却常常因无人撑腰而吃亏。就像网友说的“某些职能部门形同虚设,根本就不会按什么《劳动法》来处理,都是调解调解,调解不成就让你去告,可又有几个普通工人能告得赢的?”

  《劳动法》得不到落实,不仅体现在加班无补偿这一点上,欠薪、剥夺休假权、无安全保障、使用童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种种肆意践踏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何以层出不穷。如果要找原因,可以从社会面上找出很多,但原因再多,也不能忽略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劳动部门的疏于监管和主动行政的缺失。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绝对不是一个人,为什么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只是因为无处说话、无人撑腰罢了。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部门不能只是在接申诉的情况下才去调查处理一件两件个案。现实之下,因为申诉成本太高,处理太难,代价太大等因素,很多劳动者在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吃“哑巴亏”。事实上,他们不申诉并不等于他们乐于接受这种压榨和侵害。

  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劳动者若要顺利、正常地拿到加班补偿,除了自己主动主张权益外,更需要劳动保障部门主动行政。希望劳动部门能通过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严格的执法检查,对于各种违反《劳动法》行为和主体坚决加以纠正并严惩。只有让受罚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必然结果,而且违法成本远远高于付给劳动者的加班补偿,才可能让老板们认识到《劳动法》并非废纸一张,也才可能教会他们尊重遵守法律,知道劳动者合法权益神圣不受侵害的道理。当众多老板有此认识后,目前的执法环境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蔡宁祯)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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