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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车辆要“安居”停车位应公益化

2013年12月18日 09:45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超540万辆,而政府公布的正规停车位仅有276万个。居民应对停车位不足的方法是非正规停车。据统计,北京市非正规停车比例超过80%。(12月17日《人民日报》)

  非正规停车比例超过80%,恐怕不是一句停车容量不足就能够说明全部问题的。也许“非正规”的收费管理才是非正规停车的真正原因,换言之,管理越是混乱,停车越可能“非正规”。

  当前,停车位的管理方面,存在着混乱的现象。一是存在多头管理之弊,难免导致效率低下。根据现行规定,只有公安交管部门有权划定路侧停车位,经营公司向区县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核准后获得经营权,收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停车占道费直接交财政,日常经营由工商监管,影响道路秩序的问题由城管部门负责治理。二是存在多头牟利之嫌。专业经营停车的公司、临街的商家酒店、相关的街区管理部门以及众多能沾上边的单位,都难免将停车位当成唐僧肉,使公共资源沦为了非法牟取暴利手段。当众多单位一心想着分停车费一杯羹时,可怜的车主难免会被逼上非法停车之途。

  我不否认停车收费有利于将市民引向公共交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以城市之大,竟可以无处安放市民的车辆,更不意味着停车场的公共属性应该被取消。

  停车位问题是城市发展必然会遇上的阵痛,高额收费不是万能药方,城市要有能容得下车辆“安居”的雅量,要尽可能多的让停车位、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回归城市公共属性。除了一些中心城区确有缓解拥堵必要,需要确定一个较高水平的收费标准之外,对于城市停车位、停车场都应该在公共属性的旨归下进行通盘考虑、分级管理。

  适合免费停车的,应当还市民以免费停车权。比如现在非正规停车的背街小路,都应在不妨碍通行的基础上划定免费停车位,实施免费式管理。能将暴利降下来的,都应该降下来。比如,现在已经在收费的停车位,与其让商家和有关部门分一杯羹,不如更多地让利给市民。对于楼盘、商家、单位的自备停车场,也要制定一个可控的标准,尽可能多地遏制商家不断膨胀的宰客驱动。(武汉 职员 采桑子)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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