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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监管“烂尾”才是大火烧楼的安全隐患

2013年12月18日 10:36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16日上午9时,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主管广州市消防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小宏从大火现场直接到会场开会。谢晓丹在会上痛批:“失火的建业大厦消防整改有什么用?!有没有腐败?当官不能太潇洒!”(12月17日《新快报》)

  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的震怒当然是有理由的,因为这场大火属于典型的“人祸”,可以说不出事是侥幸,要出事是必然。作为一个无主管理的工程,从其烂尾之时就已经成为安全隐患。更何况其安全隐患就明明白白地摆在那儿,并非隐性而潜在的存在,也不是在监管部门浑然不觉的状态下发生,恰恰相反,其正好在监管者的眼皮底下,在一次又一次整改之中发生的。

  不幸中的万幸是没有人员伤亡,否则事件的性质将会升级并重新界定。建业大厦出租后,其间储藏着易燃的鞋类、服装等物品,大厦内电线乱拉,有些员工还在大厦内部生明火煮食,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这些隐患业主有举报,消防等部门有监管,越秀区的区级领导还曾四次来到建业大厦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结果是整而不改,“领导的检查并未起作用”,被消防部门认定为安全隐患点的地方,最后成了火灾的始发点。

  更怪异的是,火灾之后才发现居然成了无主之楼,陷入烧通顶的建业大厦,如今的合法管理者究竟是谁居然成了一个谜。若是连责任主体都无以明确,相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究竟又由谁来整改?如此隐患明显的消防点,为什么没有采取强制干预措施,而始终在“整改—检查—整改”的监管模式上打转?整而不改,改而无果的监管方式,是不是另一种作为不够?是不是应当接受渎职失职的拷问?

  如果安全监管只是流于表面而无以落实,那么整改就会导致另一种监管烂尾,也会呈现出“检查了依然出事”的反差。比如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富集镇桃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数十人的伤亡。巧合的是,5月7日,也就是事故发生4天前,四川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王建国,曾带队检查指导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如此看来,若是监管不动真格,“走过场”式的检查即便再热闹,也无法找出隐患并做到消除,安全事故就会成为一种反讽。

  现实中,只要没有发生事故,日常的监管往往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纸面上或者记录本上,却很少落实到行动上。即便是实地检查,也多是走马观花,听听汇报、转转现场、开会强调、签订安全承诺书、保证书,检查记录之后,便是吃吃饭、喝喝酒、点评几句,根本没有扎下去找问题、查隐患,也没有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事后跟踪。检查搞形式,应对则会行敷衍。面对违章建筑,相关部门发了一个又一个整改通知书,就是没有见到明显成效;面对烂尾的建业大厦,整改了一次又一次,何以未有全部解决?如此看来,“整改式监管”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也是这起火灾最需要拷问的因素。(堂吉伟德)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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