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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辅助生殖医疗机构严禁“代孕” 严控“多子”

2013年12月18日 15:3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根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本市严禁实施和严格防止代孕技术,在刚结束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集中整治行动”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重点查处违法代孕行为。

  据市卫计委介绍,上海将印制《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机构批准证书》,所有经许可合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亮证。截至2013年5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共有9家,人类精子库机构为1家(名单和服务范围见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

  从全国形势看,非法组织供精、供卵,滥用促排卵药物,违规代孕等情况依然存在。与此同时,上海近年也发生个别医疗机构未获得批准,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违法情况。

  因此,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于今年4月至10月开展集中整治,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技术监管和环节控制,防止出生子代性别失调、严格控制多胎妊娠发生率、严禁实施和严格防止代孕技术等,并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的各类案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 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

  ■ 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 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

  ■ 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

  ■ 违规采供精、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行为;

  ■ 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

  ■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 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

  ■ 其他违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及相关规定的行为。(本报记者 金恒)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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