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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被精神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

2013年12月18日 17:0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长沙创设收治中心住院救助精神病患 “被精神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

  新华网长沙12月18日电(记者苏晓洲)湖南省长沙市17日宣布,为收治肇事肇祸及流浪精神病患创设的治疗康复中心正式开工。这座将于明年5月投入使用的医疗机构将改善当地精神病患者就医环境,体现社会对特殊残疾群体的关怀。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及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长沙为肇事肇祸及流浪精神病患创设的收治中心位于城郊的长沙县江背镇梅花社区,主要从事对当地城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流浪精神病人的住院救助。中心被纳入长沙市政府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中心为3层楼宇,总建筑面积4390.5平方米、投资1295.09万元、设床位数500余张,建成后将配备较为完善的精神疾病救治康复设备和医护人员队伍。

  据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表现、达到高风险行为隐患的患者。

  长沙市规定,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及生活费用由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承担。凡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精神病医疗机构诊断的城乡精神病人,可申请药物救助。而经鉴定有暴力行为的重症精神病人,则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住院救助。为防止“被精神病”问题出现,长沙市规定凡是故意将不属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人予以强制收治的,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责。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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