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两次厕所”源于“两丑管理”
珠海市红旗镇一家电子厂因制定厂规,限制员工工作时间上厕所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在网络上引发质疑。有员工投诉,此举侵犯员工权利,有违人性。(12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关于卡员工上厕所时间的报道已经屡见不鲜了,我们的批评与谴责也已经屡见不鲜了,但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怪相出现呢?笔者认为,关键是“两丑管理”没有铲除。
一丑是企业的“堵截管理”。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规定呢?该公司一位管理人员大倒苦水,称有的员工故意趁上厕所拖延时间,消极怠工,比如借口上厕所玩手机,最多的要耽搁半个多小时,这段时间是工作时间,工人不干活,但公司也要支付工资。从公司管理角度出发,迫于无奈本月刚刚制定了上述规定。其实,这种无奈的规定,恰恰是堵截管理思维作怪,面对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需要的是智慧化解,情感疏通。比如这个消极怠工的问题,为什么职工会消极怠工,很大原因是因为他的工作没有吸引力,没有体现出他的价值,所以他才消极,如果管理者能够改革创新工人的岗位,调动起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他肯定不怠工,而且工作质量会提高。堵截管理是丑陋管理,丑就丑在不但让职工怨恨,而且还降低工作效率,是一举双失。
二丑是监督部门的“被动管理”。用人单位为什么敢于出台这样的丑陋管理方法,除了管理智慧畸形外,很大原因还是我们的监督部门被动管理造成的,监督部门对用人单位不主动监督,不积极监督,让用人单位感受不到保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性,感受不到相关劳动法规的神圣与威严,他们必然会肆意侵犯劳动者权益。报道中说,劳动部门还提醒企业,规范企业管理是应该的,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而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应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确定。笔者认为,这不能光靠提醒必须经常去检查与指导。
17日,金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到该厂调查,并责令整改,我想企业很快会整改,但能保证以后不会有类似规定出台吗,其他单位不会有这样的规定吗?我看,不能保证,“两丑管理”不铲除,这样的丑规定就难绝迹。(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