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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宴帮工添酒精将男孩烧成重伤 被判赔偿15.9万

2013年12月30日 13:52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喜宴中,主人的邻居帮忙添加酒精,不慎将就餐的男孩烧成重伤。12月27日,南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喜宴帮工烧伤男孩的案件作出了原被告三方同等担责、主人和帮工共同赔偿男孩15.9万元的判决。

  一个月前,家住南漳县城关镇的裴某应好友刘某的邀请,携9岁的儿子小裴一同到他家参加乔迁喜宴。宴席上,刘某的邻居李某帮忙端菜时,以为小裴所坐的餐桌火锅酒精火熄灭,添加酒精才发觉火未完全熄灭,酒精壶瞬间起火,喷洒出的火苗将一旁的小裴的脸部、上半身烧成重伤,经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裴某以刘某管理不善及帮工李某粗心大意操作不当,导致儿子被烧成重伤,遭受了身体和精神痛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和李某承担赔偿裴某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后续手术治疗费等25万元的连带责任。

  事发后,刘某和李某先后支付了3000元和7800元的医药费,法官建议在尽可能维持友情下,先行庭外调解,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审理后,以李某的粗心过错和刘某未尽安全防护不力的责任判决二人分别承担小裴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两项22.6万元的40%和30%,即李某承担9.2万元,刘某承担6.7万元;裴某作为小裴的法定监护人,对自己的监护不力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据此判决余下的6.7元由裴某自行承担。

  法官特别提醒,液体酒精燃点低,挥发性强,遇明火迅速燃烧蔓延,年关将至,宴席上使用酒精炉火锅千万要谨慎,稍有不慎导致酒精火溢出烧伤了他人,将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带孩子赴宴,监护人尤其要留意小孩在餐桌上的安全,防止节日的喜庆因餐桌上的酒精蒙上阴影。(王潇 肖媛)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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