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不配合者最高罚5万
2013年12月31日 15:57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将于下月1日开始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此次普查将全面使用电子地图,全面利用PDA采集普查数据,这在普查史上是第一次。据了解,普查一般不涉及“商业机密”,拒绝或妨碍普查者最高罚款5万元。
此次经济普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哈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罚款。
通过此次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摸清哈市第二、三产业的家底,全面反映5年来哈市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情况,对于促进全市新的发展战略实施、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民生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记者 刘畅)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