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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270万人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014年01月02日 09:1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随着新疆大发展、大开发的步伐不断加快,天山南北的农牧民获得了更多的挣钱机会,2013年新疆先后有270万人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观摩会上了解到,2013年新疆共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9.7万人,国家通用语言培训9.7万人,实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70万人次,其中转移城镇就业100万人次,农牧民劳务收入13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自2010年起,新疆连续4年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列为重点民生工程。2013年,新疆6个国家级示范县共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7.92万人次,占新疆总量的18%;劳务创收32.97亿元,占新疆劳务收入的25%,在职业技能培训、有组织转移、推动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作为新疆农业大县和人口大县的伊宁县,自2011年以来,每年斥资1500万元,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大规模冬季培训。通过政府买单送“绝活”的方式,让富余劳动力变成拥有一技之长的“新农民”。2013年,伊宁县转移输出劳动力8.5万人,实现创收6.92亿元,带动全县33万农牧民人均创收2084元。

  新疆公共就业服务局局长玉苏甫江·麦麦提说,2014年新疆计划实现转移就业200万人次,其中农村新增劳动力60%以上进入城镇和企业稳定就业。国家级示范县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占转移就业总量的60%以上,1年以上长期稳定转移就业人数要占30%,农牧民工资性收入要率先达到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记者蔡国栋)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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