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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疑为赶走租户怒砸商铺 回应称是在“装修”

2014年01月05日 14:2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3日,本报接到陈小姐报料称,机场路1222-1230号一栋大楼的出租方因为租约和租金问题怒砸该商场,被砸现场一片狼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现 场:

  打砸全过程监控有记录

  据陈小姐透露,砸场事件发生在当日早上7点多,其时商铺均未开档。记者从商场监控录像中见到,几名男子为了避免留下证据,先将现场的两个监控摄像头用长木杆移向一边。不过监控录像依然记录下了打砸的全过程:他们先用疑似长铁棒的棒状物不断重力敲击商场门前的台阶,再用电钻将台阶砸成碎块,整个打砸过程持续了近半个小时。

  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让出租方怒砸商场半小时呢?

  承租方:

  租金坐火箭违约租他人

  随后,商场承租方廖先生表示,他们从2000年开始租赁商场,其中2006年续签了一次,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廖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合同的复印件。合同上明确显示租赁时间从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共8年,同时合同期满前六个月,甲方(出租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承租方)续租或终止合同。“如果要终止合同,本来要提前半年告知我们的,但是他们一直都没有出声,突然在上年12月24日贴出了终止合同通知,并要求将原本约20万元一个月的租金提升到约150万元。这个租金升得很离谱!”廖先生告诉记者:“而且他们还未经过我们的同意,就私底下将商场一部分租给了另外两个租户。”

  廖先生表示,他曾约出租方的负责人王先生和谭小姐在村委干部和司法机构的见证下协商续约事宜,当时王先生和谭小姐提出了续约的两个条件:一是将租金提升为约150万元一个月;二是接受商铺另外两个租户继续租赁。“他们开出的条件很不合理,让人难以承受!租金翻了几倍不说,他们的态度是很不诚恳的,根本就没心跟我们续约。”廖先生表示无奈。

  此后,廖先生也曾再次约见出租方负责人,但因无法协调,而发生了口头谩骂和肢体接触,最后导致不欢而散。

  “我们一直都是合法经营的,合同终止了我们也需要时间做退场的准备,而不是你突然说让我们走,我们就能马上走。”廖先生无奈地说道:“而且合同上说得很清楚,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半年时间通知,我们现在还处于协商时期,对方竟然用暴力手段来逼我们搬迁,这是相当不妥的。如果对方再以无理要求或者暴力手段逼我们搬迁,我们会考虑将对方起诉上法庭。”

  出租方:

  不是砸场子这个是装修

  “我们和承租方的合同到上年12月31日就终止了,合同到期了他们还不搬走!我们今天不是来砸场的,而是来装修的!”出租方是嘉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方负责人谭小姐告诉记者。

  “因为他们的矛盾,进来的客人都少了。”在该大楼开铺的一名男子称,因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矛盾,导致商场内停电,又发生打砸事件,已经影响到他们的生意。(记者 许琛、实习生刁杏玲)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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