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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机关拆围墙是权力谦卑化的象征

2014年01月06日 11:17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12月5日早晨,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记者看到一个背着背篓的男人和一个戴着花头巾的妇女,走进办公楼一楼,直接进了电梯,没人盘问或让他们出示证件。在绥江县,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询问,也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1月5日《中国青年报》)

  机关俗称“衙门”,有高大的围墙一直是权力身份的象征。同时,在现实之中,高墙还承载了维护安全、保障机关秩序的重要功能。故虽有一墙之隔,但权力与权利之间却千差万别,泾渭分明。权利者进入政府机构表达诉求,其实就是一个“翻墙”的过程,而很多人,根本没有机会进入其间。

  几年前,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某领导的妻子陈玉莲,到湖北省委机关办事,在门口打手机给政法委领导时,突然遭到6名从省委大院冲出的男子一顿拳打脚踢。江苏某地级市政府一名门卫称,可为领导增光添彩的“上等人”能顺利进门,可能给领导添堵的百姓绝不能想进就进。苏北某县政府一名门卫则称,他曾因为放进上访户,险些丢掉饭碗。

  有时候,权利和权力就只是一墙之隔。若是连“门难进”都无以解决,更遑论解决“脸看难,事难办”了。从某种意义讲,机关拆围墙是权力谦卑化的第一步,也是权利获得尊重的基础。若连形式上的“高墙”都无以拆除,则“心墙”也无以消解。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委为防止上访群众堵门,曾一度在办公楼的每一层走廊口设了一道大铁门,还在大院外建了一道围墙,群众找县领导得先闯“四道门”,2006年8月,崇阳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推掉围墙建广场,一年后全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量比上年下降了53%。黑龙江省五常市在拆墙之后,机关作风和干群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或许,正如有论者所言,不应神化拆除机关围墙的作用,但也不能因此而拒绝实施。效果不是决定这种行为的优先原则,因为这更关乎权力伦理与权利尊严,更关系到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的递进。哪怕目前这仅是形式上的进步,但若连形式之限都无以破题,更无法构建“开放式”的新格局。权力依然端坐高墙之内,所谓的“心墙”破解也就只是空话。

  一墙之变还有理念的变化,因为这终将由堵向疏转变。之前,有了围墙的庇护,权力者还可以有侥幸心理,但围墙一破则会让权利者畅通无阻,若不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若没有一种正常的解决渠道,围墙之拆就会让权力者焦头烂额。故而,拆除围墙需要自信,更需要对权力责任的清醒认知。从这一点来说,拆除围墙的最大意义在于,权力者打消了心中的顾虑,这将有助于拆除存续日久的“心墙”。

  总之,机关拆围墙是权力谦卑化的象征,其标志性的意义不可低估。(唐 伟)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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