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煤矿工人患上尘肺病 法院追回90万元赔偿款
2014年01月06日 13:4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自贡市富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为5名煤矿尘肺病工人发放了追回的各项赔偿款90万元。
5名煤矿工人曾是富顺某煤矿的矿工,先后在某煤矿从事井下掘进、采煤等工作。自2011年起渐感身体不适,于2011年7月4日和5日经自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煤工尘肺一期和煤工尘肺二期。2011年12月15日,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并裁定由该煤矿支付各煤工共计90万元的赔偿金。
裁决生效后,该煤矿一直未履行。5工人遂于2012年9月向富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多方协调,该煤矿在政府处置中优先将五位煤矿工人的赔偿款进行了解决。(赖小虎 记者 梁鹏)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