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哪里不“标准”点哪里?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中,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业内人士表示,综艺节目主持人将首当其冲成为规范对象。
该规定初衷不错,作为面对千家万户的主持人,其语言越标准就越能起到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带头示范作用,而且一些哗众取宠、矫揉造作的“怪异腔”也确有必要得到规范,然而,因此就要对所有的节目主持人一刀切,未免吃力不讨好。
推广普及普通话和使用方言等并不矛盾。任何一种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本身就具备不断融合,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特点,每种语言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而非对立,因此普通话中才有了沙发、忽悠、给力等新名词,也有了弃旧迎新、蓬勃向上的生命力。同时,国家、地方政府及民间都有保护方言的具体要求,当主持人标普中偶尔带出一两句词义俱佳的非标普,对普通话和其他语言都是一种保护和推广。
实际上,语言本身带有自净功能,一些过时的、低俗的、变化迥异的语言在历史的长河中大浪淘沙,同时,主持人本身也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个别装腔拿调、故弄玄虚的博眼球的主持人或许一时得利,没有扎实基本功和思想内涵,终究只是短暂的喧嚣,得不到公众的长久认可。
说到底,“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搞主持人一刀切,是低估了大众的审美能力和是非判断能力,节目不好,人们自会换台,而不是广告片中的小女孩: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哪里不“标准”点哪里?(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