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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反浪费稳步走入制度化轨道

2014年01月08日 08: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元旦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实施新规,其中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地区设定标准,目前尚未规定具体数额;交通费用方面,司局级只能坐飞机经济舱;而市内交通费用则每人每天80元,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自去年9月以来,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会议费、出国经费、培训费等多个开支管理新规,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出了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的新要求。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制度机制建设和创新作为必选项。实践证明,作风方面的积弊顽疾,归根结底要靠制度来祛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建章立制、严格按章办事,是刹住铺张浪费之风的标本兼治之策。

  去年11月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部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将厉行节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至于在实践中如何保障这一“基本法”的有效落实,则需要更多具体管理办法与配套措施的细化。何为浪费?自然需要一套标准来厘清。关于会议费、出国经费、培训费以及差旅费等财政开支管理的一系列新规,承担的正是这个作用。当然,此前并非没有规定。根据财政部2006年《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住宿费每人每天副部长级600元、司局级300元、处级以下15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交通、通讯等杂费每人每天30元。然而,这一规定的过低标准一直饱受争议,也成为财政支出管理乱象的一大原因。正是因为标准不切实际,反而让虚开发票、挪用其他经费以及上级向下级转嫁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被睁只眼闭只眼地暗地纵容。过低的标准使得标准难以成为各方履行的标准,过去的规定往往没有意识到这点。此次出台的新规中,就最重要的住宿费、餐费两个方面,财政部并未确定具体的数额,而是由各地将限额标准报财政部,再由财政部审核确认。

  符合时宜的费用标准实际上会减少费用的浪费。站在制度的层面而言,规定必须符合客观实际、贴近现实,才有被执行乃至严格执行的可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发布过近50个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以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失之于软,提要求的多,讲监督和问责的少,这是导致制度虚化,以致不了了之的一个重要因素。有鉴于此,《条例》明确划出红线,逐项列举禁止性事项,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条例》用超过1/5的条数对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予以强化,对违反制度怎么办、需要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防止“破窗效应”,避免《条例》成为“稻草人”。不仅有党内的严格监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奢侈浪费分子及时、从严查处,也体现了接受来自党外的、公众的广泛监督的诚意。

  只有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才能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制度规定本身必须是符合时宜的,过高或过低标准将最终使得标准被虚置。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全国范围内一个“1+20”的制度建设框架也逐渐清晰起来,涵盖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临时出国(境)、会议活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待遇、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以及审计、纪律监督等各方面。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相关配套规定的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将稳步走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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