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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市购买紫菜 食用后发现生虫获赔500元

2014年01月08日 13:23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长乐李先生在超市买了一包8.9元的紫菜,食用后才发现紫菜生虫。经工商调解,超市和厂家一共赔给他500元。

  近日,长乐的李先生在金峰镇的一家超市买了一包单价8.9元的紫菜,当天中午多人食用之后,发现紫菜变质生虫了。李先生当即找商家索赔。

  超市方仅答应赔偿十包同规格的紫菜,李先生要求超市一次性赔偿医药费用等1000元。长乐工商执法人员到场了解情况,确认紫菜确实长虫了。

  工商执法人员要求超市尽快联系厂家,根据消费者李先生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金额的补偿。最终,被投诉超市赔偿李先生100元,紫菜厂家补偿消费者400元。(本报记者徐文宇 通讯员长工商)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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