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租期未到被告知搬离 农贸市场:已提前通知
2014年01月13日 09:54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前日,莫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和其他摊主已在海口新港路的新港农贸市场(下称“老市场”)摆摊10多年,并按季度交了900多元租金,还有50天租期才到期,市场负责人却让他们搬到新的新港农贸市场(下称“新市场”),他们还没搬走,市场11日就断电了,生意受到影响,卖生鲜产品的摊主的鱼死了一半,损失数百元甚至上千元。
昨日,经营水果生意的莫女士称,她每季度交900多元租金,包水电,但市场负责人却让他们搬到新市场,每季度租金2000多元,不包水电,此外还要交6000元保证金。
对此,老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已于11日启用新市场,半月前,该公司通知关闭老市场。他们已告知摊主11日要断电,不要进货。 该负责人称,公司下发通知前,他们已收了一季度的租金,但已跟摊主承诺会退还租金。
新市场管理人员高先生说,新市场摊位费市场价为每米500元/月,他们定价为每米400元/月(水电费另算),部分摊位为两米,一季度的租金就是2000多元,另外交纳的6000元保证金,当摊主退出时会退还。据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关闭旧市场启用新市场以及断电均已经过龙华区商务局同意,新市场的摊位租金也是按物价部门的标准执行。(记者 张云)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