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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的哥举报违法犯罪有功不可“销分”

2014年01月23日 10:41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针对“的哥举报违法犯罪有功,可以消除交通违法扣分”的说法,贵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解释,相关人员存在解读有误的情况,交通违法累计记分,任何单位无权擅自决定免于记分。

  贵阳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1月21日,公交分局根据《贵阳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制定即将出台的《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考核计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出租车驾驶人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可以协调免除交通违法记分”的说法,是相关人员错误解读所致。

  该负责人介绍,交通违法累计记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无权擅自决定免于记分。但对于在“两严一降”工作中,凡是出租车驾驶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破案线索,帮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交管部门将为该出租车驾驶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提供优先安排考试,简化办理程序等服务,缩短出租车驾驶人处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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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起的士劫案告破

  贵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民警经过10天蹲守,破获的士劫案9起。

  据民警介绍,自去年12月23日以来,半边街、蓑草路、解放路等地接连发生的士劫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并于2014年1月2日起派民警每天24小时在多个案发地蹲守。

  1月12日凌晨,当轮流蹲守了十天十夜的民警驾车行驶至市南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时,发现一男子可疑,通过询问,民警意识到该男子有问题。经搜身检查,民警当即从其上衣左侧内包查缴水果刀一把,且该刀特征与被抢驾驶员的陈述完全吻合。经审问,刘某交代抢劫了11辆的士的事实(已查实9起)。 (余珉琨)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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