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0家医疗机构因存不良执业行为被吊证或拟吊证
2014年01月23日 10:4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市卫生局公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情况,10家被吊证或拟吊证
昨日,东莞市卫生局发布了“2013年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情况”。记者从相关列表统计发现,去年全市有43家医疗机构因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而被扣分超过24分,其中10家被依法吊销或者拟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1年1月,省卫生厅公布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卫生部门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管理,年度累计记分超过(包括)24分的,将“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昨日,市卫生局在官网上挂出了《2013年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公告。这是实行省厅公布的有关办法后,继去年年中首次发布“2013年上半年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第二次全面公布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况。
根据列表统计,去年全市登记在案的1424家医疗机构中,有43家医疗机构因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而被扣分超过24分,其中10家被依法吊销或者拟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3家给予了暂缓校验处罚。对于记分超限还未停业整顿的医疗机构,卫生部门表示,将加大监管频次,让患者看病放心。(记者汪万里)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