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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执行不力将追责

2014年01月26日 11:15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23日,记者从雅安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出台的《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灾后恢复重建中,在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中,违反集体决策制度、民主决策程序的,或者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办法》还明确,未按照重建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重建任务、进度要求、技术规范实施重建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违反资源交易程序、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违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规定,骗取、挤占、截留、贪污、挪用、浪费,或者无故迟滞拨付、发放,或擅自变卖、销毁处置的;在补助资金发放中,不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和发放程序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阶段和标准拨付等系列执行不力行为,都将追究相应责任。

  对违反《办法》的责任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告诫、诫勉、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辞退、解聘等处理。记者 游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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