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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裸卧地铁被拘 网友:拍照者为何不给盖上

2014年01月27日 09:4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醉酒男在北京地铁裸睡被拘 网友:你看了、拍了、批评了 为啥不给盖上?

  昨日,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北京平安”发布消息,在1月24日20时许,在北京地铁10号线农展馆站的地铁车厢内,发现一名醉酒的裸体男子,民警迅速前往,将该人控制。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更有网友在微博继续爆料,贴出这位青年男子多张裸体横躺在长椅上蒙头大睡的图片。面对这一场景,周围的乘客只有尽量避而不视。

  《地铁故事》

  邀你开讲

  每天,地铁里人潮汹涌。地铁里的人们,心潮也同样汹涌。或许,一次目睹奇人异事,能成为你午餐时的谈资;或许,一个可爱的宝宝,能让你心里甜蜜一整天;或许,一次目光的偶遇,能让你心里产生淡淡的情愫。甚至,静坐于地铁车厢中,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光影变幻,也能让你静静地回想起许多往事。地铁里,种种人物不断出场,种种故事时时上演,种种心绪不断纠缠。因此,我们开辟了“地铁故事”专栏,您在地铁里的所见、所思,均可以告诉我们,让我们与数百万读者一起分享。

  报料与投稿方式:1.在新浪微博平台中搜索“广州日报”,在征稿微博下评论留言;或加#地铁故事#标签,发布您的故事,并@广州日报;2.在微信中加“广州日报”为好友,加#地铁故事#标签,将您的故事发送即可。

  市民:地铁裸睡?我也见过

  北京地铁多奇葩?针对不少网友吐槽,记者访问了一些北京市民,许多人确实直接或间接接触过一些“地铁奇葩”故事。

  北京市民曹小姐认为,北京地铁在非高峰期还是比较安全有序的,除了屡禁不止的卖艺乞讨者,让她接受不了的还有态度粗暴的协管员。“北京地铁里帮助维持秩序的大叔大妈们应该是义务性质的,态度很粗暴,试过有一次在上班高峰期把乘客用力推进车厢里,那个乘客很反感,后来还跟协管员推搡起来。”

  在北京工作不久的黄先生表示,也曾在北京地铁里见过半裸睡觉的人,“去年夏天看见座位上有个裸着上半身的大叔躺着睡觉,周围很多人拍照。”曾经在巴黎留学的他还听室友说过巴黎地铁里有“露械”的性变态者,“这当然也是违法的。”

  许多市民认为,地铁属于公共空间,一个有素质的人要时时约束自己,不能因为喝醉了酒就可以任意放纵自己。更何况,喝得烂醉也是一种毫无自制力的表现。

  律师看法:

  或处五日以上

  十日以下拘留

  对于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众网民表示鄙视之余,也有人留言认为这是酒后的无意识行为,就算是不雅,也没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何就成罪犯了呢?

  本报记者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王永杰律师求证,他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该法第十五条还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据此,该男子在人流密集的地铁车厢里赤身裸体,旁若无人,应当被行政拘留。

  网友观点:

  裸卧不应该 围观不厚道!

  @桃李无言亦有言:周边的人也忒不厚道,就没人帮穿一下衣服。更奇的是,拍照的人你站在道德制高点,任意用照片来审判别人,其实是恶劣的围观癖发作了。喝醉的人是出了大丑,围观而不伸援手的也是奇葩!

  @幸运oscar813:我觉得定寻衅滋事不妥,应该用其他的治安处罚理由,因为他没有挑衅等行为。喝醉躺那当自己家床了,说寻衅滋事牵强了啊,滋什么事了呢?

  @万年黑子:各位小伙伴,春节马上就要来临了,亲朋好友聚会喝酒的机会马上会多起来,但喝酒要有节制,千万不要贪杯哦!

  @我不是五阿哥:平常挤十号线占个座位多么的不易,这哥们竟然一下子占了一排,还裸睡!顺便问一下,你在地铁上裸睡,你爸妈知道吗?

  @逍遥客-峰哥:这,这才是真正的喝高了!哈哈,大家过年不要喝高哦,要不然就要丑态百出了!

  @活着就为扇苗局长:有暖气真好……有种来南方。(文/记者吴婉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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