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岛:春节加班7天至少可获上千元

2014年01月27日 10:34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春节期间的加班费,应分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和“调休日”加班费两种。大年初一到初三是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300%的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初四到初七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以“调休日”加班费的标准,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按照目前我市工资水平,如果7天全加班并且没有补休,起码可以拿到1078.65元的加班费。(记者 张 晋)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