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强化“三个敬畏”过个廉洁年
日前,南京市纪委官微透露,2013年,查办案件613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60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3亿元。有个数字也特别值得注意:党员干部受贿30%发生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有“传统礼节”、“礼尚往来”、“盛情难却”、“情有可原”等借口,送者无所顾忌,收受者也最容易“宽容自己”。不少官员正是从春节收礼开始,一步步滑进腐败深渊。可以说,能否做到既要“干成事”,又要“不出事”,在很大程度上就看是否能过个廉洁年。
记得某年春节前夕,有记者曾采访了南京高墙内几个服刑贪官。有个服刑贪官悔言:春节即将来临,与家人团聚是我现在最向往的事,但这已经是个奢望。
人生往往就是这样:越是到了不能回头时,越能感觉到曾经拥有的幸福是多么珍贵。尽管那种幸福也许平平淡淡,比如和家人吃顿团圆饭。又要过年了。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一人不廉,全家难圆”。希望为官掌权者能多想想前车之鉴,自警自律,过个廉洁干净年。
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说: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领导干部正确认识自己,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和“畏”都是心理态度。“敬”,是端肃、慎重、尊重;“畏”,是小心和谨慎。有所敬畏,才能管住自己。过个干净年,尤其需要自觉强化“三个敬畏”意识。
敬畏法纪,就是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令行禁止。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正在以节假日为重要节点推进反腐倡廉。一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受到严厉查处,教训深刻。这实际上都释放一个强烈信号:禁令是火炉,碰不得。特别是春节期间,各级干部更要守住法纪和道德底线,千万不可因侥幸心理而放松了自律。遵纪守法是道德底线,也是安身立命底线,管不住“一念之差”,只能造成“一生之痛”。
敬畏组织,就是要珍惜组织的培养和教育,集中精力干事创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无论官大官小都要明白:“我”再高,高不过组织;“我”再重,重不过集体。干部成长离不开组织培养,建功立业离不开集体智慧和汗水。多讲“我们”少讲“我”,时时不忘组织培养、信任、重托,才能避免因心理失衡见利忘义。干部不廉,不仅“全家难圆”,更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了损失,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敬畏组织,必须“一辈子”。
敬畏群众,就是要牢记“执政为民”,一言一行经得起人民群众监督,以廉洁自律良好形象凝聚民心民力。新闻媒体发展迅速,特别是网络快速兴起,使党员干部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置身于媒体和群众监督之下、评说之中。只有真正做到点点滴滴都清清白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经得起群众监督。逢年过节,更要万分谨慎,防止“贿道一开,辗转滋甚”。切记:民心就靠党员干部用良好形象一颗颗争取。(刘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