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建章立制尤须如此
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是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更是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的根本举措。
作风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很顽固,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必须依靠制度。邓小平同志曾说,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彻底扫除“四风”积弊,必须搞好建章立制。
现在,各方面出台的制度不少,但有的制度规定不够细,原则性的规定多,具体的、管用的举措少;有的脱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泛泛而谈,无的放矢;有的炒冷饭,新瓶装旧酒,只是把原来一些规定换了个“马甲”;有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制度建设“碎片化”,不注重制度间衔接协调,制度规定重复甚至相互冲突,让人无所适从,等等。如此大而化之,粗制滥造,怎么能根除“四风”之积弊?因此,还要在制度的细化、深化上下功夫,切实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系统性。
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中表现突出的问题,分清主次,明确重点,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多定具体性措施,多着眼实际问题,让每一条制度规定都明明白白,使人按图即可索骥。要深入研究作风问题产生根源,主动因应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创新,特别要充分用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推动好的做法制度化、好的经验长效化,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要着眼长远,统筹设计,系统规划,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增强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协同性,避免制度“打架”,形成制度合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细节决定成败。只有把各方面制度规定得仔细明白,不留空子,不留死角,才能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才能对“四风”问题釜底抽薪,以正党风、淳民风、和天下。
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