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第二批“中小企业20强”企业最高奖50万元
2014年01月27日 14:21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促进局)获悉,我市第二批“中小企业20强”评选活动现已展开,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在3月15日之前申报。
上述活动的评选范围是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我市辖区、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且在全国、全省、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综合实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2013年市政府表彰的首批“西安市中小企业20强”企业,不再参与评选。申报条件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2013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较2012年增长20%以上;企业纳税意识强,无欠税、偷税、漏税情况发生,2013年全部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较2012年增长10%以上;企业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重大环保事故等。
记者了解到,在企业自愿申报、相关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考评等环节产生第二批“西安市中小企业20强”建议名单,上述名单将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市政府审批后产生第二批“西安市中小企业20强”表彰名单,每户受表彰企业可获得10万元至50万元奖励,并被授予“西安市中小企业20强”荣誉称号。(记者 杨耀青)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