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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病医保的“靴子”应尽快落地

2014年02月10日 13:4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医改办2月8日发布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份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防止群众因大病致贫返贫,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新京报》2月9日)

  自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医保被提上全民医保工作的日程。公众期望它落地的步调能快些、更快些。就全国层面来看,大病医保工作确实在“循序渐进”:据人社部统计,截至去年10月下旬,全国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了120个试点城市。但是这些与其“作业面”全面铺开仍有距离。

  如今国务院医改办这一纸通知意在加快其步伐,“6月底前”的硬性时间表也能敦促、倒逼各地加快大病医保试点的节奏。这无疑对接了公众心理预期,也标志着我国医保层次从“广度发展”到“深度发展”有了更充分的政策驱动。

  众所周知,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推出大病医保,是医改纵深化推进的方向,能弥合“基本医保”与“大病医疗经费”之间的缺口,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负担。然而也应当看到,它的“落地”并非易事,势必面临一系列操作难题:大病医保资金怎么统筹?如何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诸如此类的问题考量着配套机制的补全,亟需多方联动、精密设计。

  也正是因为政策衔接、经费保障等难题,部分地方酝酿已久,大病医保仍未着地。以北京为例,大病医保方案由于分歧多而几度流产,直到今年1月1日才在筹资水平反复测算的基础上,出台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从中不难窥见,试行大病医保,并非“趟小河”,需迈过“深水区”。

  大病医保是现有医保体系的增量扩容,必然关系到诸多存量关系的调适。比如鼓励保险业提供异地结算,就是针对人口流动频繁的现实,这很难靠商业机构“单边行动”,还需要构筑跨地域信息共享平台。可以说,大病医保从“宏观设计”走向“细则完善”,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比例、平衡政府调节与市场运作等方面下足功夫。

  对地方而言,则亟需执行的技巧性。就目前来说,相关意见虽然提出了原则性、框架性要求,但是在“大病”种类、报销流程上仍未见详则。具体操作层面给了地方不小的自主空间,也给其抛出“怎么避免善政走偏”的难题。各地理应借“全面试点”契机,积累经验以促使政策渐趋完善。

  大病医保的“靴子”应该尽快落地,而在“全国试行”的节奏中,它也能拓展保障体系的容量与深度,通过供给看得见的“优惠”兑现其善意初衷,实现医保服务的切实升级。(佘宗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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