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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学区房 房主去世子女不签字过户拖十多年

2014年02月11日 09:44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在嘉兴市区有了套学区房,可邱先生却一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套房子的原房东在他买房后相继去世,过户之事也因此一拖就是十多年。无奈之下,邱先生只好将原房东的几个子女告上法院,要求对方签字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买完房等过户

  一等就八年

  早在1996年,邱先生看中了位于嘉兴市区的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屋,并和房东李大伯签订了购房协议。交清3万多元的房款后,邱先生就入住了。由于房屋是房改房,按照国家规定,付清房款后要等5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要等那么些年,等着等着,邱先生也把这件事给淡忘了。之后,邱先生回到自己嘉兴余新镇的老家又呆了几年。

  转眼到了2004年,邱先生的孩子长大要上学了,准备迁户口,这时候他才想起过户的手续还没办好。

  原房东夫妻去世

  找人签字难

  等邱先生回来找李大伯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得知李大伯已经过世了,他的老伴也已经去世。

  房管部门告诉邱先生,这么一来,就必须找到李大伯的全部继承人签字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事情一下子变得麻烦了很多,邱先生着急了。他好不容易找到了李大伯的幺女,但对方表示,自己可以出面签字,至于其他几个兄弟姐妹,自己和他们已经多年不来往,他们的联系方式和具体身份信息不愿意多说。

  无奈之下,邱先生只能求助律师。要查明李大伯的继承人信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大伯去世时已经七八十岁了,他那一辈的户籍信息没有录入电子档案。要查,只能翻卷宗。律师来回派出所十余趟,和民警一起翻遍陈年卷宗,终于查清了李大伯子女的全部身份材料。

  李大伯一共有一子三女,其中长女早于李大伯过世。按照法律规定,李大伯长女的直系下一代亲属为代位继承人。律师查到,李大伯长女有一儿子宗某,今年25岁左右,已经结婚。

  事情原本很简单

  但还是打上了官司

  在找到李大伯的一个女儿后,邱先生孩子落户问题倒是解决了。但房子过户事宜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就一直拖着,悬而未决,直到去年,实在拖不下去了,邱先生就准备了材料,向嘉兴南湖区法院提起诉讼。

  宗某是个好说话的年轻人,他提供了李大伯其他几个子女的信息和联系方式。法院据此联系了李大伯的几个子女,但是对方要么不理不睬,要么随便敷衍,都抱着“房子又不是自己的,与自己没什么关系”的态度,根本不愿意出面。

  去年春节前夕,此案在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当天,被告方仅宗某一人参加了庭审。宗某当庭表示愿意配合邱先生过户,但由于其他继承人没有到庭,法院无法组织调解。邱先生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之后,依据生效判决书强制过户。

  “这件事如果能够协商解决,谁愿意打官司呢?”法庭上,邱先生很无奈地告诉法官,事情从2004年拖到现在,就是李大伯的家人不肯配合导致的。

  法官表示,如果案件双方的当事人没有异议,最快也要到今年4月份判决书生效以后,邱先生才能去办理过户手续。

  “其实只要被告家属出面来法院签一下字,事情就解决了,对他们也没有任何损失。他们不闻不问只会把事情弄得很复杂,通过起诉来解决过户问题,不仅会造成时间上的拖延,诉讼费和律师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办案法官说。(通讯员 南轩 本报记者 陈洋根)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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