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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狼牙山五壮士欺压百姓被拘 状告公安败诉

2014年02月14日 10: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狼牙山五壮士”发帖事件追踪:

  发微博被拘告公安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狼牙山五壮士”欺压当地村民等内容的张某,因不服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就该事件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于2013年11月1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撤销上述处罚决定并要求赔偿。去年12月11日上午,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昨日,越秀区法院宣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张某表示不服,要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提出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的微博源自“老师袁腾飞”,内容已传播多年不是原告的原创,即使内容失实也不是原告虚构的,但经被告调查新浪认证微博“袁腾飞V”后未发现涉及狼牙山五壮士的相关言论,因此被告认定原告在微博中虚构事实,制作并发布谣言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的上述违法行为在网络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故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原告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并发还电脑及赔偿的理由不充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及赔偿请求。(记者徐一斐 通讯员岳岩)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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