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雷山县一面包车坠河3人溺亡 驾驶员属酒驾
民警将坠河的面包车打捞上岸
雷山县境内——
相关部门鉴定,驾驶人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235.7mg/100ml,属醉酒驾驶
16日,黔东南州雷山县向媒体通报了一起车祸。12日凌晨,在雷山县境内,一辆载有3名司乘人员的面包车坠河,造成3人当场死亡。
通报称,12日17时许,雷山县丹江镇郎当村村民发现丹江河中有一辆面包车,并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搜寻工作。由于事发地地处一水库,河水较深,水下情况不明。18时许,县水利部门开放橡胶坝水闸进行搜救。至13日11时50分许,消防人员才将肇事车辆拖出水面,发现车内有3具成年男性尸体。
经查,坠河车辆为小型普客面包车,车牌为贵GL6826。确认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雷山县委、县政府成立了“2·13”车辆坠河较大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迅速开展工作。
经初步调查,12日凌晨2时许,36岁的男性驾驶人李某,家住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当日,其驾驶自购的面包车载着2人(该车核载7人),由雷山县丹江镇小郎当村往大郎当村方向行驶,行至小郎当村河口路段时,车辆冲出公路左侧,坠入数米深河中,造成车内三人当场死亡。
14日,经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中心检验鉴定:驾驶人李某的血样检测出含有乙醇成分,乙醇浓度(即酒精含量)为235.7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
事故发生后,雷山县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除成立专案组外,还成立了相应工作组深入受害者家中开展善后安抚工作。同时,迅速将此次事故通报全县,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报记者 吴如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