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停消防设施无水灭火 物管被罚5万元
2014年02月19日 11:1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番禺区一栋高层建筑着火,消防员赶去灭火却要命地发现室内消防栓出不了水,灭火行动一度中断被迫选用第二套方案,所幸被困群众最后被成功救出。记者昨日获悉,针对15日晚上发生的这一幕,消防部门事后调查发现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造成,从而予以立案,对物管公司进行顶格处罚,罚金5万元。
2月15日20时34分,番禺区亚运大道283号一栋商住楼16楼1603房发生火灾。
参与救援的消防队员告诉记者,灭火组到16层准备利用室内消防栓出水灭火,却发现消防栓出不了水,灭火行动一下子被中断了。中队指挥员一方面迅速叫人联系物业公司人员,了解并处理故障问题。另一方面赶快采取第二套方案,沿楼梯和窗口从1层向16层垂直铺设水带,重新组织两条干线灭火。经过消防人员的检查和处理,原来是物业管理公司不按规定操作,关闭了消防水泵阀门,导致无法出水,白白浪费了十余分钟时间。开启阀门后室内消火栓终于出水,消防队员迅速将火势扑灭。
事后,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经过调查,对该建筑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传唤了2名相关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对物管公司进行顶格处罚,处以5万元的罚款。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消宣)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