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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存30万变19万 被告知是理财产品54年后可盈利

2014年02月20日 10:08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家住西固的薛女士3年来以儿子的名义陆续在银行存款30万元,并购买了理财产品,近日去银行取款时,却发现存入的30万变成了19万余元。

  据薛女士介绍,2010年3月1日,她在某银行存入10万元,2011年3月又存入10万元,2012年3月再次存入10万元。当时银行客户经理向她推销了一款某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财产品,称保证最低收益率在5%,存三放五,收益可观。薛女士告诉记者,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清有风险,只向她介绍了收益,并且表示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要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当时她没有仔细看银行出具的保单合同等书面条款,便相信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承诺,购买了这款保险理财产品。由于今年3月份该笔存款即将到期,春节前,薛女士来到银行去看收益情况,准备在3月份取出为儿子置办婚事。然而,她去银行一打听,得到的结果却让她大吃一惊,三次存入的30万元竟然变成了19万多元,到底咋回事?银行当时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薛女士打算此事等过了春节再说。

  2月18日上午,她再去银行咨询,发现自己的存款又变成了19.1万余元。对此事,银行的解释是,这是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要去找保险公司协调。而某保险公司的解释是,这是一种长期产品,54年以后,也就是薛女士的儿子70多岁以后再去取就会赢利。薛女士对这种解释感到非常生气,“这是一种什么逻辑呀,存款去银行不就是图了个安全嘛!”薛女士说。

  对此事,记者电话联系到该银行一名姓马的经理,他表示,自己只是一个最基层的经理,对此事无法做解释,具体情况支行已经向上级银行逐级上报了,分行行长也正在与保险公司方面做协调工作。19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薛女士,她表示,经过协调,银行和保险公司已同意返还其本金30万及利息,但是对于2013年3月1日至今产生的利息却双方存在分歧。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愿意按活期利率支付薛女士的利息,但是薛女士认为利息应当按照半年期存款利率计算。双方目前正在进行沟通。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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