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给合理“拼车”亮盏绿灯
这几年人们乘坐出租车出行经常会遭遇“被拼车”现象,乘客一旦上了车怎么拼、怎么走、多少钱,都由出租车司机说了算,许多乘客对此颇为不满。这一现象也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正在召开的兰州市“两会”上政协委员就解决这一问题提了不少建议(相关报道见2月19日《兰州日报》七版)。
应不应该允许出租车拼客,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但打车难、出租车司机的生存困境等现状,又让出租车拼客一直在潜行。从当下城市交通拥堵、出租车运力不足的现实来看,拼车对于提高出租车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缓解打车难又的确发挥着或大或小的作用。
其实,拼车消费在美国、新加坡、德国等国家早已习以为常,我国贵州、江西等省也已出台法规允许出租车拼客。当然对于出租车拼客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由于线路产生的争端以及由于拼客而产生的超载等问题也是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一直在着力研究解决的课题。无论如何,面对当前兰州相对紧迫的交通状况,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多参考借鉴,科学谋划,制定出一个切合兰州实际的出租车“拼车”指导意见,以政策之手规范“拼车”、“合乘”等行为,并且为“拼车”、“合乘”等可能带来的纠纷问题,提供解决和处理意见。笔者也希望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能够积极尝试和推行“拼车”合法化,通过出台指导意见,既方便群众的出行,又起到实实在在的减少拥堵和污染的作用。
在此过程中还应进一步完善出租车拼车相应的技术配套,比如配备用于合乘的计价器;再如,出租车驰向何方,是否顺路,要有能让人一目了然的外部显示器;更重要的是应配上监控器,以防止拒载或者强行拼车等。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学学南昌实行拼车计价器,按乘坐的不同距离计价,乘客合乘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由此不仅乘客受益,司机也乐意,更重要的是最大限度的利用了车辆资源,可谓是一举多得。(李沛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