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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已实施城乡居保制度 个人缴费标准与国家有区别

2014年02月28日 09:1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提出“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制度合并,个人缴费分成100元至2000元共12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广州已经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制度,模式框架与国家的一致,只是在个人缴费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广州市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进一步完善,但目前还未正式收到通知,具体的调整还未确定。

  国家个人缴费标准分12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保”)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保制度。

  国家还对个人缴费标准作出规定,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广州的个人缴费标准仅7档

  广州市已经在2012年建立了城乡居保制度,规定与国家规定差别不大。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对记者表示,广州将会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和要求,结合广州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广州市现行的城乡居保政策中,已经可以与城保相衔接,对于既参加了城保,又参加了城乡居保的参保人,如城保缴满15年,可以将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合并至城保,按城保规定计发养老金;如果城保不能缴满15年的,可以将城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至城乡居保,按城乡居保规定计发养老金。这个规定与国家的相一致。

  不过在个人缴费标准等方面则与国家有差距。相比于国家12个档次,广州的个人缴费标准只有7档,缴费每月标准分别为:10元、30元、50元、70元、90元、110元和130元,也就是每年120元、360元、600元、840元、1080元、1320元、1560元。从最高档来看,与国家的规定有几百元的差距。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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