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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96名“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2014年03月07日 13:1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能赖就赖、能逃则逃。这是“老赖”常用的逃债伎俩,也让申请执行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得不到保障。不过,从去年12月开始,一场“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在全市法院展开。昨日,江门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据介绍,截至目前,因为赖账不还,已经有13人次被法院实施了司法拘留,96人被实施了限制高消费、对2人实施限制出境,并以涉嫌“恶意欠薪罪”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人。

  另外,在今年新收的424件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目前已执结的也有344件。

  涉民生执行案:

  今年新收424件

  据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林慕恒介绍,从去年11月底开始,全市法院共排查出113件此类案件,标的金额达854万多元,目前已经执结86件,执行到位金额464万元,案件执结率为76.11%,到位54.38%。此外,今年新收的424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为1344.45万多元,目前已执结344件,执行到位金额504万元。

  据介绍,全市法院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采用集中执行、现场执行等方式共10次,仅现场发放执行款就达291万元。

  纳入失信名单起震慑作用

  林慕恒称,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已将136名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已有22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达386.96万元。

  而另外92名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也通过法院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布,截至目前,已有15宗案件被执行人在曝光后主动履行义务,履行金额337.79万元。

  特困申请人可申请救助金

  交通肇事逃逸、被执行人本身艰难等,导致执行也遭遇困难,对于这种情景,执行救助也成为帮助生活特别困难申请执行人的一种补充。据介绍,截至目前已发放执行救助资金4.5万元,惠及3案8人,体现了对涉民生案件困难群体的人文关怀。

  一些法院还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如开平法院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通过企业缴纳保障金的方式,在出现欠薪时先行从周转基金中垫付拖欠工资,案件执行到位后再返还周转金。

  名词解释:

  涉民生案件

  涉民生案件是指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因交通事故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医疗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与普通老百姓合法权益相关的案件。这些案件普遍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案件能否执结关系到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申请执行人多是弱势群体。

  从专项行动开始,已经有13人次被法院实施了司法拘留,96人被实施了限制高消费、对2人实施限制出境,并以涉嫌“恶意欠薪罪”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人。

  相关新闻

  川岛镇曾上最高院“老赖榜”

  全市仍有23单位上榜受惩戒

  去年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世,其中江门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名列其中。根据相关的记录,其中台山川岛镇政府也被列入“老赖榜”。记者昨日再次登录该查询平台,发现川岛镇已经从“老赖榜”上消失,但依然有23个单位榜上有名,涉及31个案件,其中包括江海礼乐街道威西村委会、新会会城街九龙经济联合社等。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江门中院执行局局长冯惠祥称,川岛镇案件发生在10多年前,主要是涉及当地的码头等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款,金额80多万元,2012年立案,去年上了“老赖榜”后,川岛镇采用分期付款等方式,所欠债务去年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文/记者陈杰 通讯员黄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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