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厦门市今年起将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

2014年03月07日 14:07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不安排

  公车购置经费

  今年,市级财政预算将不再安排各部门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并逐步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

  须预算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从今年起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须编制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建议,经批准后纳入单位预算,在执行中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将重点监督

  公务支出

  今年,我市还将重点开展公务支出监督检查,建立公务支出管理跟踪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执行力。

  从今年起,我市“三公”经费信息将向社会公开,构建“透明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财政部门将严格实施公务支出总量控制,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信息。会议透露,2014年,我市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907.8亿元,增长10%,地方级财政收入初步计划安排544.5亿元,增长11%。

  压经费 政府要继续过紧日子

  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2014年起,除涉密等特殊部门外,市区两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向社会公开,其中政府“三公”经费由市区财政部门分别公开,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公开。根据中央的要求,我市将逐步把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探索研究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逐步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已结合中央要求,出台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近期,市财政局还将协调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完善培训、会议、差旅、接待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公务活动开支标准调整机制。

  花好钱 保重点扶创新促转型

  今年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像翔安国际机场、轨道交通以及厦门火车站全面改造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将集中开工,刚性增支需求势必将大幅增加;另外,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保障。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会上说,今年,财政部门在严格落实好厉行节约的系列制度要求,强化支出绩效管理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安排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着力提升支出的质量和效益。

  我市将通过公共预算、土地基金、银行融资、上级资金等渠道,多元筹资保障“美丽厦门”重点实施项目,切实提高城市承载力和宜居水平。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支持经济发展和城市空间优化,加快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转职能 试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会议指出,今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探索用市场的手段“花钱”,逐步建立起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推动“养人办事”向“购买服务,费随事转”转变。“社会能够办好的事项,就交由社会办;可由社会履行的职能,就要加强竞争机制的引入。”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让市场发挥自动调节和竞争效率的作用。因为“只有放下不该管的,才能管好需要管的。”

  今后,我市各部门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一并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和采购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严禁转包行为。(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孔庆任)

【编辑:柳龙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