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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到2017年将完成垦造耕地12.5万亩

2014年03月07日 14:55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开展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四大土地整治工程。到2017年,完成垦造耕地12.5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16万亩,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64万亩,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现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和产能进一步提高。

  耕地垦造工程包括滩涂围垦造地、低丘缓坡开发等。我市将加快宁海下洋涂、余姚除险治江四期、杭州湾陆中湾两侧等一批滩涂围垦工程实施进度,实施垦造耕地10.6万亩。滩涂围垦造地必须开发成水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将结合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实现11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与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重叠、用途统一。同时推进余姚、宁海、鄞州3个国家级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和慈溪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基本农田“万亩方、千亩方”保护示范区。

  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工程,所有农转用建设项目应当将占用耕地的耕作层进行剥离,用于垦造耕地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复耕等,提高新造耕地质量和产能。

  据介绍,今年全年将完成垦造耕地2.4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万亩,综合整治农村土地5700亩。(孙吉晶 向琰)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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