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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借鉴浙江“枫桥经验”建调解室 专解邻里疙瘩

2014年03月10日 10:22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8日,贵阳市后巢乡一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枫桥经验”调解室,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受理辖区涉及民事权益义务的矛盾纠纷。据悉,此类调解室年内将在该区建14个。

  据介绍,2014年全年,南明区司法局及其14个司法所将从该区190余个社区(乡)、居委会(村)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中,选取1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该区司法系统学习“枫桥经验”工作实践示范点,建立“枫桥经验”调解室。

  据南明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枫桥经验”调解室,可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的联动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社区、乡)、疑难纠纷不出区、矛盾不上交”,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社区和谐保驾护航。“如果真的有哪样扯皮的事,到这里来可能还好解决些,总比动不动就打官司的好。” 后巢乡山水黔城社区李阿姨说。

  “枫桥经验”调解室,将由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调解能力较强的辖区工作人员、基层各行业群众组织、知名人士或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主持人和记录员。

  受理的内容为辖区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矛盾纠纷,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赡养关系、劳资纠纷等。

  ◎名词解释

  啥是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一词,是由1963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为内容,解决基层矛盾纠纷。(韩圣武 本报记者 樊骥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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